當前位置:首頁 >> 固廢 >>內容詳細

國家發改委:23個省份生活垃圾收費標準調整!

2023-02-07 15:38:36  

1月19日,國家發改委發布《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(2023版)》,對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了調整。國家發展改革委2021年第8號公告同時廢止。

《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(2023版)》關于生活垃圾收費標準調整,涉及北京、福建、廣東、廣西、貴州、河北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江蘇、江西、內蒙古、青海、山東、山西、陜西、上海、四川、西藏、新疆、云南、浙江、重慶等23個省份。

2023-02-06_083934.jpg

《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(2023版)》23個省份最新生活垃圾收費標準如下:

1.北京市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生活垃圾清運費:30元/戶·年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京價(收)字〔1999〕253號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京發改〔2013〕2662號、京建法〔2018〕7號、京發改〔2021〕1277號

2.福建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9~10元/每戶每月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閩政〔2022〕14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.按用水量計費:每噸征收0.3~2.66元;按營業面積計費:每平方米0.3~1.5元/月;

2.按人數計費: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、部隊和社會團體等按每月1~3元/人;

3.按車輛數計費:客車類小型車4元/月、中型車8元/月、大型車10元/月,貨車類每噸2元/月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閩政〔2022〕14號等

3.廣東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粵發改價格函〔2022〕367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粵發改價格函〔2022〕367號等

4.廣西壯族自治區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城鎮居民:3~9元/戶·月或0.4元/立方米、0.47元/噸(隨水征收);

暫住居民:1.3~5元/戶·月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桂價費〔2008〕429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桂價費〔2008〕429號等

5.貴州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居民1~2元/戶?月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黔府辦發〔2018〕23號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機關事業單位1元/人?月,

商戶辦公樓0.5~2.5元/平方米?月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黔府辦發〔2018〕23號

6.河北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2~3元/戶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冀價格〔2002〕872號、冀價政調〔2018〕42號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單位、學校等(按人收?。?.2~2元/人·月;

按經營面積收?。?.15~0.4元/平方米·月;

賓館、醫院等:1~5元/床·月,部分市按床位50%,4~16元/床·月收??;

農貿、集貿市場:5~15元/攤·月。

運營車輛:部分市按車固定收取,出租車、公交車1元/車·月,

客運車輛2元/車·月;

部分市按車型收取,客車6座以下2元/車·月,7-20座3元/車·月,20座以上4元/車·月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冀價格〔2002〕872號、冀價政調〔2018〕42號

7.河南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~7元/月·戶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豫發改價調〔2022〕612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0.1~3元/平方米·月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豫發改價調〔2022〕612號等

8.湖北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.5~8元/戶·月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鄂發改規〔2021〕2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.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等按人頭收費1.6~6元/人·月,按面積收費0.25~0.3元/㎡·月等;

2.餐飲業按經營面積收費0.6~3元/㎡·月,按桌收費3~20元/桌·月等;

3.賓館業按經營面積收費0.15元~2元/㎡·月,按床位收費1.2~4元/床·月等;

4.門店攤點按經營面積收費0.4~3元/㎡·月等;

5.非居民廚余垃圾按計量收費,240升每桶收費20元,1500升每斗收費150元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鄂發改規〔2021〕2號等

9.湖南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隨水計征,每立方米0.25~0.4元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湘發改價服〔2017〕474號、湘發改價費〔2018〕1080號、湘發改價調規〔2021〕131號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隨水計征,每立方米0.2~0.64元;

經營性場所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.2~3元;

餐飲、旅館、醫院按桌(床)位每月3~5元;

客運車輛按座位每月每位1~3元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湘發改價服〔2017〕474號、湘發改價費〔2018〕1080號、湘發改價調規〔2021〕131號

10.江蘇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2~6元/戶·月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蘇價工〔2009〕60號、蘇價工〔2009〕310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單位按人收取1~4元/人·月;

按經營面積收取0.15~1.5元/平方米·月;

按垃圾產生量收取21~40元/噸等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蘇價工〔2009〕60號、蘇價工〔2009〕310號等

11.江西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~5元/月·戶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贛發改收費〔2019〕1031號、贛發改收費字〔2019〕1719號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.按實際垃圾量計征:10~100元/噸;

2.按營業面積計征:0.2~1.5元/月·平方米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贛發改收費〔2019〕1031號、贛發改收費字〔2019〕1719號

12.內蒙古自治區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~5元/戶·月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盟(市)、旗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內發改價費字〔2021〕1170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不同經營場所分為平米、床位、攤位、座位、包月等計費:0.1~1元/月·平方米或2~2.5元/攤位·天或1.5~2元/床位·月或3.5元/座位·月或10~300元/月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盟(市)、旗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內發改價費字〔2021〕1170號等

13.青海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.00~6.00元/戶月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(州)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青政辦〔2018〕45號、寧計價字(2004)147號、格政辦〔2007〕61號、烏政辦〔2008〕33號、茫政辦〔2008〕17號、柴行發統字〔2018〕134號、德政辦〔2011〕94號、都政辦〔2011〕157號、共計經價〔2013〕41號、興發改經商(2013)94號、貴政發計(2005)108號、同發改經信〔2017〕167號、剛發改〔2018〕368號、晏政發經字(2006)113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.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40~90元/噸等;

2.餐飲業、娛樂業、其他營業網點每月每平方米按0.30~1.5元收??;

3.各類建筑、裝修垃圾、渣土按實際垃圾量收取30~53元/噸等;

4.各類零星占道攤點按實際占道面積每天每平方米按0.6~2元收取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(州)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青政辦〔2018〕45號、寧計價字(2004)147號、格政辦〔2007〕61號、烏政辦〔2008〕33號、茫政辦〔2008〕17號、柴行發統字〔2018〕134號、德政辦〔2011〕94號、都政辦〔2011〕157號、共計經價〔2013〕41號、興發改經商(2013)94號、貴政發計(2005)108號、同發改經信〔2017〕167號、剛發改〔2018〕368號、晏政發經字(2006)113號等

14.山東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~10元/戶·月或1~3元/人·月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魯發改價格〔2020〕1361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按面積0.1~3元/平方米·月,按人數2~4元/人·月。

實行計量收費的,不超過25元/立方米或64元/噸;

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收費不超過102元/噸等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魯發改價格〔2020〕1361號等

15.山西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3.5~5元/戶·月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晉價費字〔2003〕63號、晉發改服價發〔2018〕709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機關、社會團體、企事業單位及駐并部隊40~105元/噸;

賓館、旅店業2~12元/床·月;

商業門店及其他商業用房0.2~1.2元/㎡·月;

長途客運車輛1.5~2元/座·月;

餐廚垃圾:2~18元/間·天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晉價費字〔2003〕63號、晉發改服價發〔2018〕709號等

16.陜西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~2.3元/人·月或1~11元/戶·月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陜政發〔2002〕57號、陜發改價格〔2021〕1834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按在崗人數計收,1元~5元/人·月;

醫院、旅社、賓館等按床位數結合床位使用率計收,1元~3元/床·月,或按面積計收,0.40元~1.2元/平方米·月;

餐飲、商業門店、娛樂場所等按營業面積計收,0.1元~3元/平方米·月;

修理廠、加工廠、洗車場等服務業按定額收取,10元~200元/月;

集貿市場、夜市、零散攤位按攤位計收,2元~50元/攤位·月(或天);

按垃圾產出量計收,23元~50元/噸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陜政發〔2002〕57號、陜發改價格〔2021〕1834號等

17.上海市

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.餐廚垃圾,基數內最高60元/桶,基數外最高120元/桶。

2.高級賓館(四、五星級賓館)、歌廳、舞廳、卡拉OK歌舞廳、夜總會、臺球房、高爾夫球場、保齡球館、游藝廳、桑拿浴室(按摩)、足浴室等企業生活垃圾(不含餐廚垃圾),基數內最高80元/桶,基數外最高160元/桶。

3.其他生活垃圾,基數內最高40元/桶,基數外最高80元/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滬價費〔2013〕10號、滬價費〔2018〕6號、滬綠容〔2020〕497號

18.四川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城市居民(包括暫住人口)以人或戶計收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川辦發〔2006〕28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.國家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可按職工人數計收,也可按垃圾量計收。

2.車站、港口、機場等公共場所按垃圾量計收。交通運輸工具產生的垃圾并入公共場所收取,不再對運輸工具單獨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。

3.生產經營單位、商業網點可按管業場所面積或垃圾產生量計收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川辦發〔2006〕28號等

19.西藏自治區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每月1元~600元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拉價發〔2006〕14號、昌暑辦發〔2013〕224、林地價費〔2004〕21號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每月1元~600元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拉價發〔2006〕14號、昌暑辦發〔2013〕224、林地價費〔2004〕21號

20.新疆維吾爾自治區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.按用水量計:0.4~1元/立方米(烏魯木齊市、和田地區);

2.1~10元/月·戶(伊犁州、博州、和田地區、吐魯番市、阿克蘇地區、巴州、克州等地、州、市);

3.0.5~4元/月·人(哈密市、克拉瑪依市、昌吉州、喀什地區、阿勒泰地區等地、州、市)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烏發改費〔2007〕306號、伊市政辦〔2010〕313號、昌州計價費〔2003〕113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.按用水量計:0.4~0.8元/立方米(烏魯木齊市、和田地區);

2.普通垃圾:10~150元/月·戶,建筑垃圾:495~600元/噸(伊犁州);

3.各類辦公、商業、服務等經營場所:0.05~2元/平方米·月(哈密市、昌吉州、和田地區、阿克蘇地區、巴州、博州、克州等地、州、市);

4.各類行政、企事業單位按單位實際人數每年10~18元/人;攤點衛生清運費0.16~10元/天·攤;建筑垃圾清運費1.5~15元/噸;垃圾廠8~16元/噸;餐廚垃圾:50元/噸(阿勒泰地區、喀什地區等)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烏發改費〔2007〕306號、伊市政辦〔2010〕313號、昌州計價費〔2003〕113號等

21.云南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2~15元/戶·月,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云發改價格〔2009〕100號、云發改價格規〔2019〕2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:1.5~15元/人·月;

餐飲:15~600元/月或0.1~55元/月·平方米;

醫院/酒店:1~10元/床·月;零散攤點:0.5~35元/點·月;

其他服務行業:15~800元/月;

具備按量征收條件的,按實際產生垃圾量征收,征收標準為210元/噸;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州市、縣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云發改價格〔2009〕100號、云發改價格規〔2019〕2號等

22.浙江省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生活垃圾清運費、代運費為10~360元/噸,或每人2~8元/人·月,或10~72元/戶·年等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浙發改價格〔2022〕163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生活垃圾清運費、代運費為10~360元/噸,或每人2~8元/人·月,或10~72元/戶·年等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浙發改價格〔2022〕163號等

23.重慶市

(一)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.主城區:

居民每戶每月8元。

2.主城區外:

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,按照主城區收費標準的80%至主城區收費標準的范圍內制定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渝價〔2011〕315號、萬州發改費〔2013〕29號、涪發改委發〔2022〕27號、長發改價〔2022〕12號等

(二)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

收費標準:

1.主城區:

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每人每月2元;

學校、醫院、部隊、廠礦、集貿市場、批發市場每噸110元;

商業門店,經營面積200平方米以下每月每平方米0.55元,經營面積200至5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.5元,經營面積500至1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.45元,經營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每月每平方米0.4元.(不足20平方米按20平方米計征)。

2.主城區外:

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,按照主城區收費標準的80%至主城區收費標準的范圍內制定。

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區縣(自治縣)相關文件。

收費文件(文號):

渝價〔2011〕315號、萬州發改費〔2013〕29號、涪發改委發〔2022〕27號、長發改價〔2022〕12號等



會員驗證

提交關閉

思思久久96热在精品国产_久久免费观看国产精品_吉泽明步av破解版女皇_同桌扒开我的胸罩揉了一节课